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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宗科研设计用地(A36)挂牌上市
时间:2021-05-19 来源:成都写字楼网 作者:
今天,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一宗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科研设计用地(A36)挂牌出让公告。这是成都市首宗上市的科研设计用地(A36)。 图片 地块位置优越 紧邻兴隆湖一线湖景 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位于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跑马埂村2、3组(成都科学城产业功能区范围内),面积100亩,容积率为2.6,土地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A36),并附有产业、自持及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等要求。 图片 产业要求 须在宗地内建设不低于133400㎡的科研设计用房,用于建设轨道交通领域科技创新基地,项目建成后须引入至少1个被国家科技部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入驻:…

今天,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一宗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科研设计用地(A36)挂牌出让公告。这是成都市首宗上市的科研设计用地(A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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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优越

紧邻兴隆湖一线湖景

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位于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跑马埂村23组(成都科学城产业功能区范围内),面积100亩,容积率为2.6,土地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A36),并附有产业、自持及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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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要求

须在宗地内建设不低于133400㎡的科研设计用房,用于建设轨道交通领域科技创新基地,项目建成后须引入至少1个被国家科技部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入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4亿元(不含土地出让价款和持证准用价款) ;项目建成整体竣工验收后的第1-5年内,集聚的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总数量不低于50家(在四川天府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少于10家)。

自持要求

须自持宗地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80%,在宗地出让年限内不得整体或分割销售、转让:非自持物业须经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后,分割转让给符合科研设计用地(A36)适用类型或经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产业链上下游的研发、设计等机构和企业,且自完成首次转移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二次转让,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00㎡(单层面积小于1000㎡的建筑,须整层分割转让),若涉及二次转让的,须经成都科学城管委会批准同意,成都科学城管委会对二次转让的科研设计用房有优先回购权。

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要求

须在宗地内临规划道路建筑底层或地下室负一层设置建筑面积均不小于50 ㎡的市政设施用房3处无偿移交。

首创科研设计用地类型 A36

支持科创企业自主创新

那么,什么是科研设计用地(A36)呢?

当前,成都正在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布局了以“一核四区”(“一核”即成都科学城、“四区”即新经济活力区、生命科学创新区、东部新区未来科技城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基地)为核心的西部(成都)科学城。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提升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20212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设计用地(A36)管理的指导意见》(成办发〔202110号),提出在现有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创新增设科研设计用地(A36)的用地类别,主要用于研发总部、众创空间、孵化器以及产品创新设计等功能用途的营利性科研机构和企业项目用地,旨在为非公益性科研机构或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时提供更好、更直接的土地要素保障。

这就相当于,在成都现行的重大产业用地管理出让办法尚无法完全覆盖的“科研设计用地”这类特殊用途土地方面,也有了更细致的管理措施,以此来更加精确地实施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服务城市建设和扶持科技研发类产业的发展壮大。

允许科研设计用房有条件分割转让 A36

支持科技创新要素加速集聚

为探索科创企业创新带领、科研院校集聚支持,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关联发展的模式,允许不高于20%的科研设计用房分割转让。《意见》明确规定,属地政府(管委会)应制定科研设计用房分割转让管理细则,精细化确定准入条件,分割转让对象必须为符合科研设计用地(A36)适用类型或经属地政府(管委会)认定的产业链上下游的研发、设计等机构和企业。

对科研设计用房二次转让的,须经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批准同意。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对二次转让的科研设计用房有优先回购权。自完成首次转移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二次转让。通过精细化确定分割转让对象,把政策红利精准地释放给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有效实现了科技创新要素集聚,激发科技创新动能的效果。

精细制定科研设计用地价格标准 A36

科研设计用地更具价格优势

在供地价格方面,《意见》规定已编制科研设计用地(A36)基准地价的,出让起始价可按不低于基准地价确定;暂未编制的,可按所在区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拨基准地价+商务用地基准地价的20%,确定出让起始价。

为精准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成都市已将科研设计用地(A36)纳入中心城区新一轮的基准地价编制成果,下一步其他区(市)县也将纳入基准地价编制。通过精细制定基准地价标准,降低了科创企业用地成本。据了解,同样在位于成都科学城兴隆湖南岸、距离本次出让土地不足1公里的“万科云城”项目2宗土地,于20174月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成交价500万元/亩、660万元/亩。而本次出让起始价206万元/亩,仅为该成交价的30-40%

      显然,科研设计用地(A36)在地价方面,有着非常巨大的优势。

优化科研设计用地管理环节 A36

支持科创项目加快落地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创项目尽快落地,《意见》从规划布局、准入管理、土地供应及不动产登记等环节提出了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有力保障了每个环节的顺利实施。特别是,明确了科研设计用地(A36)实施方案审批流程。

据了解,此次四川天府新区的科研设计用地(A36)实施方案从报送到完成审批仅用了2天时间。该宗地在成都市科技局完成方案审批后,立即开展了控规调整及相关工作,确保在10日内就能挂牌上市,极大地减少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加速推进了科创项目的落地。

近年来,成都大力推进以产出为导向的土地资源配置制度改革,科研设计用地(A36)是继新型产业用地(M0)后的又一创新土地政策。首宗A36用地出让,表明成都深化土地要素配置的决心。未来,在土地资源对口扶持产业方面,成都的应对方式将更加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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