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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发布了《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该办法的政策解读。
《办法》主要内容有人才公寓定义、土地出让条件、销售对象和优惠方式、销售程序、面积补差、价格补差、信息发布等多项内容。
其中,销售对象包括两类:《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和产业人才。
优惠方式则主要是:
第一类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面积内享受购房款(含成品住房销售装修价格)15%的政策性优惠,超出面积部分按照市场价格购买。
第二类人才所购住房面积不计入约定配建的人才公寓面积,不享受购房款(含成品住房销售装修价格)15%的政策性优惠。各区(市)县或市级相关部门根据人才贡献,适当给予人才购房补贴。面向该类别人才销售的住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约定配建人才公寓面积的30%。
此外,在本次发布的《办法》中,值得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关注的点还有“补差”,分别是面积补差和价格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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