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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4类家庭减免廉租房租金 保障资格将年审
时间:2010-04-08 来源: 作者:
相关新闻:成都4类家庭减免廉租房租金保障资格将年审成都784套廉租房将于9月交房12日起开始申请刚刚出台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4类家庭入住廉租房可减免租金,最低可零租金入住。同类家庭则通过积分方式决定“优先权”。省社科院高级注册咨询师田焱表示:“这使得廉租房申请条件更为精确、透明,在全国都是领先的。”申请范围将逐步扩大办法规定,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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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4类家庭减免廉租房租金 保障资格将年审

成都784套廉租房将于9月交房 12日起开始申请

刚刚出台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4类家庭入住廉租房可减免租金,最低可零租金入住。同类家庭则通过积分方式决定“优先权”。省社科院高级注册咨询师田焱表示:“这使得廉租房申请条件更为精确、透明,在全国都是领先的。”

申请范围将逐步扩大

办法规定,主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家庭只要符合3个条件,均可申请廉租房住房保障: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的家庭(收入标准线为2010年至2011年度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线,低收入标准线由市、区(市)县每两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房产);原有住房人均房产面积低于16平方米;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记者获悉,今年的廉租房申请范围纳入了单身家庭。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还将逐步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积分确定配租“优先权”

对于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同类别家庭,办法引入了“积分制”,配租“优先权”由积分确定。

各类评分之和即为家庭最终得分。家庭人均住房房产面积不超过规定的面积控制标准,每减少1平方米增加1分;家庭成员有领取成都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照低保人数每人计2分;家庭成员中有60岁以上(含60岁)的且共同居住1年以上的,按照老人人数每人计2分;家庭成员中有1人属一、二级肢体残疾、智力一级、精神一级或视力一级残疾的,按照残疾人数每人计6分;家庭成员中有1人属三、四级肢体残疾或智力二级、精神二级、视力二级残疾的,按照残疾人数每人计4分;其他残疾的,按照残疾人数每人计2分;家庭中有重大疾病(行业标准的25种重大疾病)的,凭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按照病人人数每人计1分。

积分相同且协商无效,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廉租房保障资格实行年审

办法明确,4类家庭在承租廉租房时可以减免租金,最优惠可零租金租房。属低保家庭的,房屋租金减免20%;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房屋租金减免20%,若属残疾军人的,房屋租金减免30%;家庭成员中有烈属的,房屋租金减免30%;家庭成员均为60岁以上的,房屋租金减免50%。若租住廉租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有上述多种情况的,租金减免可累计,直至租金全免。

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放弃选房的,房产管理部门在一年内不予接受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年审制度,经年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继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7种情况将取消廉租资格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若存在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等7种情况,将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由公共住房管理中心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逾期未退回所承租廉租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房租。

这7种情况分别是: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领取的租金补贴未用于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年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规定收入标准的;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规定住房标准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居住的。

对于廉租房的申请和审批,相关部门将采取社区公示、网络查询和热线电话、有奖举报等方式,对保障家庭进行社会监督。

本报记者 韩利 江俊

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积分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房产面积不超过规定的面积控制标准 每减少1平方米增加1分

家庭成员有领取成都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按照低保人数每人计2分

家庭成员中有60岁以上(含60岁)的且共同居住1年以上的 按照老人人数每人计2分

家庭成员中有1人属一、二级肢体残疾、智力一级、精神一级或视力一级残疾的 按照残疾人数每人计6分

家庭成员中有1人属三、四级肢体残疾或智力二级、精神二级、视力二级残疾的 按照残疾人数每人计4分

其他残疾的 按照残疾人数每人计2分

家庭中有重大疾病(行业标准的25种重大疾病)的,凭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按照病人人数每人计1分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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