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28-88855955(24小时)

北京房价按套内计算恐推高单价 部分城市或跟进
时间:2009-10-24 来源: 作者:搜房
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首次规定今后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这是继重庆之后,全国第二个按此方式计价的城市。专家分析,此举意在减少公摊面积的争议与浪费,强化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自北京后,部分房地产较成熟的市场可能继续跟进。但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是,北京住房单价将随之提升。在上海等地要求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后,北京商品房售楼处将新增另一个公示要点…

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首次规定今后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这是继重庆之后,全国第二个按此方式计价的城市。

专家分析,此举意在减少公摊面积的争议与浪费,强化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自北京后,部分房地产较成熟的市场可能继续跟进。但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是,北京住房单价将随之提升。

在上海等地要求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后,北京商品房售楼处将新增另一个公示要点,就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日前,北京市公布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

另据了解,为了落实新办法的实施,开发企业应当在预售场所、商品房坐落地显著位置以及其他能够使购房人明确知晓的方式公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以及共用建筑面积处置情况。

有专家称,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能避开说不清楚容易发生争议的公摊面积,防止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更多利润。购房人可以更容易了解房屋单价和真实面积。

易居中国分析师薛建雄则表示,此举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因为公摊成本没法直接计入销售价格中,就会迫使开发商努力提高住房的得房率,控制公摊面积。

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廖嘉宁告诉记者,在此前,重庆是全国唯一一个以套内面积计价的城市。另有专家称,因为公摊面积对价格没有任何意义,重庆楼盘土地利用率普遍较高,但因为楼道、大堂等公摊面积有限,楼盘整体格局都比较局促,舒适性会受到一些影响。重庆市场正在呼吁将出售方式改回建筑面积。“这样,重庆的房价在形式上还可以下来一些。”该专家表示。

而北京反向操作的做法则可能另本已高企的房价再上一层楼。“因此,开发商可能会直接采用标总价的方法,避免单价突然过高的影响。”薛建雄称。

另有专家预测,除北京外,不排除有更多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的城市跟进这一政策。“因为他们的土地相对紧张,所以需要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另外,市场较成熟的城市也有充分竞争对象,不怕开发商恶意压缩公共部位面积。同时,巨大的次新房也是竞争对手之一。开发商如果把公共面积造的太小,影响居住的舒适性,那购房者可能去二手房市场买单价相对更低的二手房。”专家表示。

至于上海是否可能跟进这一政策,薛建雄表示,上海前不久刚刚就商品房转让环节更新管理条例,因此近年内不会有所改动。

搜房调查:房价按套内面积计,你支持还是反对?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首次规定今后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这是继重庆之后,全国第二个按此方式计价的城市。其它城市是否会跟进?你支持还是反对?
房价按套内面积计,你支持还是反对?* 支持,套内面积测量清楚,改变计价方式可避免“猫腻”;  反对,在缺乏必要配套管理制度与措施的情况下,开发商会把面积上的损失,通过提高单价来得到弥补。  

北京最贵楼盘单价7.2万元 惊心怵目闻"房涨"

成都规定楼盘销售现场 必须公示最高最低单价

下半年成都房价涨价成迷 购房须回避五处暗伤

囤地清查风暴逼近 高房价根源在谁??

政策微调难以真正影响房价走势

相关阅读:

南京新售商品房暂不实行套内面积计价   扬子晚报

北京市近日出台规定,要求新售商品房一律按套内面积计价(见本报昨日A12版)。不少热心读者昨日打来本报热线询问,这一政策与现行的按建筑面积计价究竟有什么区别?能否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南京是否会“跟风”呢?记者带着以上疑问咨询了南京市房管部门。

释疑一:

房子总价没有变化

“我买的房子是120平方米,产权证上写的套内面积只有102平方米,那么是不是这18个平方米的钱开发商要退给我啊?”市民金先生昨天在热线里询问记者。南京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解释说,实际情况并非这样。因为无论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是按套内面积计价,都只是计算房产价格的一种方式,其总价并没有任何变化,公摊面积也照样存在。“据我了解,在北京买房,购房者与开发商谈价格时,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也就是说,和我们南京现在的做法一样。”该人士说,而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则转换为套内面积计价。举个例子,一套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子,双方确定的单价为8000元,总价为80万;在签合同时,则按80平方米(套内面积)计价,在总价80万元不变的情况下,合同上的单价就“涨”到1万元了。

释疑二:

利于解决面积纠纷

该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这种计价方式对抑制房价没有任何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反而令老百姓感觉房价更高了。那么为何北京会出台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政策呢?“主要有两大方面的好处,而且都与目前经常出现的一些房产面积上的纠纷有关”,该人士介绍说,首先是有利于解决精装修房的面积纠纷。现在市场上的精装修房越来越多,而不少开发商在计算装修价格时,大多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而非套内面积,由此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买房人认为不应该为公摊面积的“装修”埋单,而开发商则表示这是“约定俗成”,“如果购房合同上一律按套内面积计价,这一矛盾自然迎刃而解”。第二个好处则是有助于面积纠纷的解决。目前南京市规定交房后的面积误差计算均以建筑面积为基础,而其中所包含的公摊面积的核定往往“剪不断理还乱”,一些不良开发商“搞鬼”的几率很高。而一旦统一按套内面积计价,买房人用一把尺子就能量得出来,从而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释疑三:

南京暂不“跟风”

那么,这样的政策能否也在南京施行呢?该人士告诉记者,南京市房管部门曾专门派人调研过,发现有的小区分好几期开发,如果前期卖房时按建筑面积计价、后期按套内面积计价的话,一旦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尤其在涉及到赔偿时,很难算得清楚。而新的刚开盘小区能否按套内面积计价呢?该人士说,由于目前条件还不太成熟,因此南京暂无施行的可能。

“房管部门的顾虑主要在房价上,如果按套内面积计价,已经高高在上的房价不但难以‘止步’,而且还将继续‘攀升’,从购房者的感受上来说,肯定不会太好”,一位知情人说。

北京最贵楼盘单价7.2万元 惊心怵目闻"房涨"

成都规定楼盘销售现场 必须公示最高最低单价

下半年成都房价涨价成迷 购房须回避五处暗伤

囤地清查风暴逼近 高房价根源在谁??

政策微调难以真正影响房价走势

相关阅读:

新建商品房采用套内面积计价,与建筑面积计价方式总价不变  中国新闻网

昨天,本报报道了北京市住建委明确各种房屋计价方式的消息,新建普通商品房销售要采用套内面积计价,经适房、限价房则采用建筑面积计价。不少市民对计价方式提出疑问。就此业内专家介绍,普通商品房采用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房屋总价不变。

●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和建筑面积计价有什么区别?哪一种更有利于购房者?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解释称,建筑面积等于套内建筑面积加上公摊面积。

北京最早确定要用套内面积计价是普通商品房的预售,这是由于预售商品房存在预先测量的面积和建成后实测面积有所误差,收房时如果面积有变化,购房人的房款就要多退少补。按照建筑平米计价,如果是公摊面积增加,这对购房人不公平。而套内面积才是关系到购房人利益的部分。

●常听到的房价计算方式是按建筑面积的,此次发布采用套内面积计价是不是新规?

陈云峰介绍说,商品房套内面积计价并不是新规定。

陈云峰解释说,北京的普通商品房销售,近几年都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有些楼盘报出的价格,以及购房者与售楼人员谈的价格,都是建筑面积的价格。因此市民会感觉就是建筑平米计价。但购房人与开发商最终签订购房合同中,按照政府要求,都要采用套内面积计价,会按照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的比例,来折算成套内面积的价格。总的房价款是不变的。

●如果按照套内面积计价,不包括公摊面积,会不会影响今后自己对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的所有权?

中原房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介绍说,房屋销售是按照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计价,其实只是计价方式的不同,与业主的所有权没有关系。而且在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中,在房屋状况一栏中,用的是建筑面积。

●这次出台的规定,二手房的计价方式有没有变化?

李文杰总经理表示,根据此次公布的通知,针对的只是商品房的预售和销售,并不包括二手房。

据了解,目前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中,对于成交价格,只是需要填写房屋的成交总价。

北京最贵楼盘单价7.2万元 惊心怵目闻"房涨"

成都规定楼盘销售现场 必须公示最高最低单价

下半年成都房价涨价成迷 购房须回避五处暗伤

囤地清查风暴逼近 高房价根源在谁??

政策微调难以真正影响房价走势

相关“投资指南”文章

版权所有:成都鼎城好房房屋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 / 高新店:高新区天府大道1488号

公司电话:028-88855955  传真:028-88855955

本站法律顾问单位:成都鼎泰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028-88855955(24小时)

客服热线:
028-88855955(24小时)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人才招聘| 广告投放|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友情链接| 站内地图

Copyright © 2003-2024 蜀ICP备12014434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04号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28-88855955(24小时)

全国免费客服热线
028-88855955(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