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实行购房资格预审,热点楼盘优先向无房居民家庭销售
11月24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按《通知》相关规定执行。青白江区、郊区(市)县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销售工作,可参照《通知》执行。
实行购房资格预审
“一户一码、凭码报名”
购房资格预审将提前为居民提供资格预审服务,方便居民及时掌握自身购房资格状况、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