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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晚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四川省近日出台楼市“24条”(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涉及土地供应、房价地价、资金信贷等方面。根据规定,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
土地供应
企业原因未动工满1年
征缴土地闲置费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将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要做好住宅用地储备,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腾空净地尽快入市。供给不足的城市,要多渠道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用地供应。
各地要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和开发利用。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严格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价上涨压力较大、库存量较低的城市,要督促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对已经达到预售条件的,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上市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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