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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工业用地供地是重点。成都将采用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和使用标准厂房等多种供应方式,逐步实现工业项目用地的精细化供应。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产业项目特点,产业企业可根据项目的特殊化需求、生命周期等要素,申请不超过10年期租赁或不超过20年期出让等用地方式,使供地方式更加灵活、高效;短期出让、出租的土地,只按原工业用地50年使用期限价格的对应年限确定供地价格。尤其是鼓励小微型或尚需孵化的企业使用标准厂房,既为其发展提供了场所和载体,又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为何要差异化供地?如何实施和监管?
“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差异化供地,对成都产业发展来说,有非常好的指导意义。”市经信委党组书记施跃华表示,首先更加有利于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利用好土地政策,向专业园区集中,“首先使得土地有保障,企业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生命周期,与当地管理者共同商量,最高可以出让年限达到50年,其他企业可以根据生命周期实行租赁。这样的差异化,可以让企业前期成本有合理估算,同时使优势产业、值得发展的地方产业得到重点发展。”
本次政策中,成都鼓励园区实施二次开发,“过去闲置、使用完或者市场暂时没有条件的土地,可以腾出来,继续交给管理者,实行第二次开发,这样更加有利于使用的精准化,更加体现集约节约。”成都商报记者 叶燕 韩利 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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