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28-88855955(24小时)
夫妻双方一方在成都双流区有购房资格,另一方没有购房资格,但有异地公积金,能否购房时使用?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咨询这一问题。目前,官方已进行回复。
网友咨询表示,夫妻双方一方在双流区有购房资格,但没有公积金。另一方在双流区没有购房资格,但有异地公积金。请问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9月16日,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对此进行了回复。回复表示,经责成公积金中心双流管理部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在本市(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下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本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回复表示,因购房人未正常缴纳公积金,故不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公积金中心双流管理部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火车北站区域升级人北中央商务区
版权所有:成都鼎城好房房屋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 / 高新店:高新区天府大道1488号
公司电话:028-88855955 传真:028-88855955
本站法律顾问单位:成都鼎泰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028-88855955(24小时)
客服热线:
028-88855955(24小时)
官方微信
全国免费客服热线
028-88855955(24小时)